- 参会嘉宾
- Patrice Vidon 全法工业产权代理人协会前主席
目前主要致力于全球专利和知识产权相关业务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包括在亚洲、欧洲大陆和美国的专利诉讼和合同管理。此外,他还经常做客欧洲、亚洲和美国的各类论坛,并发表演说。
他曾出任法国工业产权律师协会(CNCPI)主席和代理人协会委员会(CNIPA)主席。其中代理人协会委员会(CNIPA)几乎囊括了所有主要的欧盟知识产权机构。此外,他亦是中国欧盟商会(EUCCC)和泰国东亚商务理事会(EABC)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的活跃成员。
P. Vidon先生是雷恩-布列塔尼工商会的当选会员、公司工业产权系统(REPI)副主席、以及知识产权法律与经济学研究组织的主席。他曾是法国国家免费职业咨询委员会成员,并曾出任国际工业产权研究中心(CEIPI)和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的董事会成员。
- 斯坦利.杨 COVINGTON & BURLING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COVINGTON & BURLING律师事务所硅谷办事处的合作伙伴,自2008至2014担任该公司执行合伙人。他擅长在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以及国际贸易委员会处理相关的知识产权争议。其客户涵盖众多公司,所涉领域包括通讯、计算机、电子设备、半导体、软件、金融服务以及其他行业等。2014年,他被提名为专利诉讼方面的"美国最佳律师"并被《加州律师》杂志评为年度律师。
教育经历:1985年,以优异的学业成绩毕业于哈佛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1982年,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获文学学士/文学硕士学位
演讲摘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337调查是美国行使专利权的一项重要手段。ITC处理专利诉讼,决策效率高于美国法院。若胜诉,专利持有方阻止侵权产品进口至美国,这将严重损害被判侵权的一方的利益。若想在美国发展,中国企业有必要进一步了解337调查案例以及ITC的运作情况。在此次会议中,一位来自ITC的美籍资深诉讼律师将运用最新数据来论述美国337调查的运用方式、执行者、适用对象、以及解决方式等。此次会议还将涉及如下议题:如何起诉、防御337条例调查专利案件;适用于原告和被告的337条例调查诉讼程序;337条例调查实质层面,包括ITC的"国内产业"要求涉及"公众利益"注意事项(这些注意事项在专利被判有效并收到侵犯时,能决定是否颁布驱逐令),以及ITC对标准基本专利的处理(相关义务条款规定:须基于公平、合理和非歧视原则予以许可)。
- 孟海燕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行业战略处处长
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化工与材料学院,获得美国马歇尔法学院法律硕士和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有五年发明专利审查经验和多年专利信息分析经验。曾多次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国家产业知识产权政策的编制。目前主要负责行业知识产权推进工作。
演讲摘要:从全球化背景下关键领域的专利诉讼态势和知识产权资产运营情况入手,归纳出现阶段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新形式和新特征。之后引出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主要知识产权问题,包括面临的知识产权障碍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高,遭遇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这些都直接影响企业生存和产业安全。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筹码少,能力不强,信息不对称,风险控制不完善等等。最后,从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的角度提出建立产业国际化发展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的倡议。
- 姜银鑫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
现任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的资深知识产权总监,专注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有十五年的经验,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国际知识产权诉讼方面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管理心得;他负责了公司在发展中所经历的由两家国际半导体设备巨头在海外发起的两起知识产权诉讼,为公司取得满意战绩,案件荣获"201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10大案件"。
他获选为国家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并荣获2013年度"中国杰出知识产权经理人"。
他拥有专利代理人资格、律师资格,还拥有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演讲摘要:绝大多数专利力量弱小的中国企业面临的极具挑战性和紧迫性的一个战略命题是:中国企业的专利发展和运营,如何实现以小博大、以弱制强?本次交流探讨了专利力量弱势的中国企业,其专利运营和发展,凭什么实现以小博大、以弱制强?中国企业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战略形式,才可能以弱制强?以及中国企业应当采用什么样的专利运营方式,才能实现以弱制强。
- 张佰鹏 合享创新专利咨询部经理
专利咨询部经理,高级专利分析师。中国药科大学硕士。毕业后曾在企业从事药物研发工作,2007年开始从事专利和相关情报的计算机联机检索、专利分析和专利预警以及专利数据库平台的建设等工作。主要擅长医药及生命科学领域的专利检索及专利技术分析、预警业务。2013年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称号。
曾负责或参与过的专利信息服务项目:
中国医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渗透泵控释技术专利分析报告》
上海医药集团《瑞舒伐他汀钙专利分析报告》
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替勃龙片处方及工艺专利分析报告》
北京嘉事联博医药科技公司《具有催眠作用的免疫调节剂专利分析报告》
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姜、工艺和制剂质量控制方法专利分析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科委《海淀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专利数据分析与预警》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世界医药专利数据库平台》
沈阳技术交易所《国家专利技术(沈阳)展示交易平台》
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利平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库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华侨科技创业者协会副理事长。曾在荷兰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法律经济学院研究生院研修国际法、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担任专利法访问学者。
具有多年知识产权实务管理经验,创新性开展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质押融资、产业联盟、专利托管、专利预警等工作,丰富了地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模式。曾领衔《促进企业专利商用化研究》、《知识产权导向的政策体系中专利经营促进问题研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建设》、《中关村园区企业专利申请与运用状况调查研究》、《中关村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中关村专利技术转移现状研究》、《中关村专利孵化政策研究》、《知识产权与展会品牌培育研究》、《企业专利海外预警》等数十项课题研究。
- 姜颖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产二庭庭长
姜颖,沈阳大学工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士,伦敦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1994年7月开始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现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产二庭庭长。20年来,姜颖先后审理了"中国十大有影响力诉讼"尼欧普兰客车外观设计专利案、"北京市十大知识产权精品案件""鸟巢"建筑作品著作权案、"解百纳"商标争议案等1400余起知识产权案件。
姜颖组织、参与调研课题16项,参与撰写、主持编著《商标确权行政审判疑难问题研究》、《侵犯专利权的抗辩》等著作15部。她先后被4个学术机构聘为专家或理事,被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4所大学聘为客座教授或导师。2012年7月,被欧洲《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评为全球知识产权界50位最具影响力人物之一。2013年4月,被评为首届北京市知识产权十大影响人物。
- 邵伟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邵伟已经在永新工作了20余年,处理过很多复杂的专利案件,并且经常通过行政程序为客户的专利提供保护服务。他所服务的领域包括专利商标复审无效、诉讼、技术许可、纠纷的替代解决、、商业秘密的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和域名仲裁等。邵伟被国外杂志连续多年评选为中国区域的优秀诉讼律师。
荣誉: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中华全国代理人协会认定高层次人才
台湾政府产研合作专家
演讲摘要:自2012年专利法第四次就提出惩罚性赔偿的概念后,惩罚性赔偿已经成业界讨论的热点。2014年5月1日的商标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的原则,但是商标侵权和专利侵权的侵权判定原则有着显著的差别。演讲者将就是否应该在专利法中引入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以及如果引入后适用的难点问题进行一个讨论。
- 陶鑫良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陶鑫良,教授、博导、律师、仲裁员、专利代理人资格,从事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与法律服务三十年。现任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温州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大成律师事务所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等。兼任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政府知识产权咨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国科技法学会等的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等。曾参加《合同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研究工作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系列课题研究工作,曾发表知识产权方面的论文与文章近百篇,编著与主编知识产权著作十多本:曾代理申请专利一百余件,曾仲裁与处理知识产权及域名纠纷案件约三百余件,曾代理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案件五百多件。在知识产权领域内曾相继获得"全国专利工作先个人"、"全国知识产权先进工作者"、"中国科技法学突出贡献奖"、"上海优秀民事代理律师"、"201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最有影响力的人物"、 "2013年度全国知识产权影响人物"、"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奖"等荣誉;
- 邓志松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邓志松律师是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驻北京。他主要从事竞争法/反垄断、国际贸易、诉讼与仲裁法律业务,经常处理复杂案件和疑难项目。他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接受法学教育,于2005年获得硕士学位,2012年获得博士学位。他自2005年起一直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从事兼职研究员工作。
作为实务经验丰富的反垄断律师,邓志松律师曾代理多家跨国公司应对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发起的有关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调查案件,熟知相关调查程序并擅长设计应对策略,并成为在这方面具有实践经验的为数不多的中国律师之一。他处理过超过二十起交易的反垄断申报事宜,包括帮助客户设计救济措施方案,在商务部的审批过程中取得了快速和满意的结果。
邓志松律师早在2004年起即参与中国的反垄断立法工作并开始为跨国公司提供反垄断法律服务。他与媒体关系良好,曾就相关法律问题多次接受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多家报纸在内的有关媒体访问。